拆迁户安置协议书
甲方:政府拆迁管理部门
乙方:拆迁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鉴于本市政府要求对某一区域进行拆迁改造工作,为使拆迁户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拆迁范围和标准
1.1 拆迁范围包括乙方家庭住房以及搭建房屋,以及其他影响拆迁区域建设的结构物。
1.2 拆迁标准以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准,具体以拆迁通知书为准。
二、拆迁补偿
2.1 拆迁户家庭住房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结构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补偿,具体数量和方式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与拆迁户协商确定。
2.2 搭建房屋,其补偿标准按照当地政府规定进行补偿,具体数量和方式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与乙方协商确定。
2.3 拆迁补偿款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给予乙方,乙方应在三十日内接受补偿。
三、房屋安置
3.1 有条件的地区,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将为拆迁户安排房屋安置,具体房屋及数量、方式、时间等事项由政府拆迁管理部门与乙方协商确定。
3.2 对于无法安置,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应购买乙方须在本地其他地点安置。
3.3 购买的房屋应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完好,符合安全标准,能够满足乙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居住需要。
四、其他约定
4.1 双方应妥善保管好拆迁通知书、协议书和相关手续文件。
4.2 如果拆迁过程中产生任何法律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解决。
4.3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政府拆迁管理部门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