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夫妻关系问题的途径。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往往情绪激动,冲突不断,这会给双方心理和经济造成很大压力,同时还会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
因此,很多夫妻在审判开始前或审判过程中,会考虑协议离婚,以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办法。这也是离婚诉讼的一种和解方式。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达成协议离婚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离婚诉讼还未进入审判阶段,双方商定协议离婚。此时,可以由两个人撤回诉讼,经过司法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种情况是离婚诉讼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在判决之前达成协议离婚。此时,需要将达成的协议提交给法院,由法院确认并达成协议离婚。
无论是哪种情况,双方都需要在签署协议离婚协议书前明确离婚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抚养费等问题。如果协议仅是口头达成,虽然有法律效用,但一定要签署书面协议以免出现纷争。
总之,离婚诉讼相对于协议离婚来说,更加冗长复杂,双方都需要经过律师代理,需要征求证人的证言和提供证据等工作。因此,在尽可能保护双方权益和减少损失的目的下,应该尽可能通过协商达成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