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地未批先建是一种违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此,应该给予严厉的处罚。首先,对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迫使相关单位停止建设并进行整改。其次,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对于严重失职行为的责任人,还应该进行纪律处分,直至撤职。此外,必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拆迁安置地未批先建行为以法律惩罚,以达到有威慑力和震慑力的效果,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最后,要设立更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加强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监管和管理,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检查、审查和惩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形成规范有序的建设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拆迁安置地未批先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必须严肃对待,做出公正严明的处理,为社会繁荣稳定大局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