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制定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盖章的一份文件。它是离婚必备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在制定好离婚协议后,是否需要进行盖章呢?答案是肯定的。双方签字盖章是离婚协议得以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首先,通过盖章能够确定双方真实的意愿和签署时间。离婚协议的签字盖章是一种书面证明,可以保证双方的意愿是真实、清晰、具体的。这样在日后出现异议时,双方都可以拿出盖章文件来证明自己的真实意愿。
其次,通过盖章可以提高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离婚协议,只有通过签字盖章的方式才能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只有按照法定程序签署的离婚协议,才有法律约束力,才能获得法院承认和保护。
最后,通过盖章可以避免后续纠纷和争议。盖章还可以防止以后的争议,如对离婚协议的执行和解释产生的问题。如果过早解除这种约束,一旦发生争议,就会变得非常被动,引发诸多麻烦和纠纷。
总之,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离婚协议,双方都应该签字盖章。这是离婚协议生效的重要条件,并可以保障双方权益,有效防止日后争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