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具有协商自由、合法、公正、公平的特点。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只在双方自愿达成并签署、达成协议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可。如果在协议书签署之后出现其中一方违反约定的情况,另一方在法律范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离婚协议书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达成达成协议并签署生效,可作为离婚的一种方式。
然而,离婚协议书不等同于司法判决书。司法确认可以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及其法律效力提供官方认可,司法确认使协议书生效的效力更具有法律保障。司法确认是由法院进行的,法院对协议书的调解、确认、审批、强制执行等程序进行督促,使协议书的效力得到充分保证。因此,司法确认可以进一步确保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稳定性,更加合理地解决离婚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有效的离婚手续,但到达司法确认这一程度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协议并且获得更多的法律保障。为了更好地保护双方利益,我们应该充分尊重并利用离婚协议书及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律意义,以期达成公正合理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