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本案的反诉人,现就原告提起的子女抚养权纠纷一案,我作为被告之一,因原告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任行为,使得我们婚姻破裂并引发了子女抚养权的纠纷。我反诉原告责任。
一、事实
我与原告结婚多年,生育了两个可爱的孩子,之后,由于原告对家庭不负责任的行为,我被迫提出离婚诉讼,最终离婚。然而,在婚姻破裂后,原告没有对子女抚养尽到应有的责任,不仅不定期支持子女生活费用,还擅自带着孩子离开了家并居住在外地,严重影响了子女的成长与教育。
二、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离婚后,父母有义务履行子女的抚育和教育义务,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原告未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擅自带着孩子离家居住,并对子女的教育和成长严重影响,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已完成了自己的义务而原告应该承担起他应有的责任。
三、请求
出于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原告应负责的义务,我再次申请法院判决原告在此次诉讼中承担被告的责任,理应支付子女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同时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以上,请法院判决!
反诉人: XXX
日期: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