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它不仅涉及到违反国家法律,而且也涉及到违背了公民的良心和责任。如此重要的违法行为,其刑期必须受到相应的制裁和惩罚。因此,如果一名公职人员因挪用公款被判18000元,那么他将被判很长时间的监禁。
根据我国刑法,挪用公款构成刑事犯罪,罪名为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持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其管理的国家税款、可能拖欠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等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罪行的大小、社会危害程度和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期有很大区别。
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额在5000元以下,那么判刑不会太重,最多也只会有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如果挪用的公款数额在5000元以上,但不到50000元,那么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望而生畏的挪用公款数额超过50000元以上,那么将会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在本案中,挪用公款18000元,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其行为危害社会的程度还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该人员可能会受到较为严厉的判罚,通常会判刑一年以上,最长可达十年以上,具体判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的限制。
总之,挪用公款是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必须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对于挪用公款行为者,需要对其行为作出认真的司法处理,以维护公民的利益和社会公正,提高整个社会的素质和水平。同时,法律的严惩也可以起到震慑社会的作用,让其他人不敢轻易挪用公款,保障公民的利益和社会共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