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后达成的书面协议,目的是明确离婚事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续产生争议。在中国,离婚协议书必须经过公证或由法院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上不需要盖手印。但是,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习惯。例如,一些地区或者民族还是有盖手印的传统,这种情况下,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上盖上夫妻双方的手印以示认可。
然而,盖手印并不是合法有效的替代签字的方式。在中国法律中,签字是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合同签订方式,其他书面确认方式如手印、指纹等都只是辅助手段。实际上,盖手印也不如签字形式规范、精准,容易引起撕毁、丢失、模糊等问题,从而降低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因此,夫妻离婚协议书中最好还是使用法定签名的形式来确定双方的意愿。在签字时,双方应当在协议上并行盖章或签名,即在文本下方或最后一页,各自签上自己的姓名,或在电子版文本上进行电子签名等方式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总之,夫妻离婚协议书上是否盖手印,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习惯而定。但是,在确认离婚协议时,签字是最为基本、权威的形式,应当优先考虑,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