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4年,中国法律确实已经有离婚协议这一概念。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对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这种形式的离婚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减少离婚对当事人的伤害。
离婚协议具有合法性和法律效力。如果离婚夫妻通过协议解决了离婚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并且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司法实践,那么这个离婚协议就可以认定为有效。
离婚协议的制定需要离婚夫妻双方同意,并通过公证或法院审定。当然,如果遇到涉及离婚财产分割、财产证明等复杂情况时,可以选择请律师进行协商和代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不平等,或者其中一方的协议意思表示不真实、不清楚等情况下,离婚协议就是不合法的。此时,在合理要求下,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离婚诉讼。
总之,离婚协议是一种有效且省时省力的离婚方式。它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减少离婚对当事人的伤害,并且有助于婚姻双方达成更为公正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