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被发现,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旦被拘留,被拘留人的人身自由将会受到限制,需要接受监管机构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能否会见他人,包括家人、亲友、甚至律师等,是许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
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人在遇到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有权会见律师、家属或者其他联系人:
1. 需要医疗救治的情况下,被拘留人有权会见医生;
2. 需要进行谈话、解释情况或者接受询问的情况下,被拘留人有权会见律师;
3. 被拘留人出现精神方面的问题时,有权会见心理医生。
不过,这并不代表被拘留人有绝对的自由,监管机构可以对会见进行限制,比如时间、地点、频率等。同时,像律师这样的专业人员也需要符合规定,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执业证书,否则无权会见被拘留人。
总之,挪用公款被拘留的人在接受监管期间,拥有一定的会见权利,但也有一定的限制。为了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监管机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上,监管被拘留人,同时需要加强对其的教育、心理疏导和思想转化等工作,帮助他进行心理和知识上的改善,最终让他能够重获新生,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