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某市某县某村的村民,我是一名女性,已婚,婚姻生活出现了一些问题,我想要办理离婚。但是,我感到十分无助和害怕,因为我遭受了丈夫的暴力胁迫。他威胁我如果不签署离婚协议书,就会对我和我的家人进行报复。我求助于法官,希望能够解决我的困境,保护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下面是我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的内容均出于我本人的意愿,没有任何强制的因素存在。
一、双方协议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各自取得独立财产所有权。
二、夫妻双方互不承担对方的债务,各自负责已生效的债务。
三、子女权利的处理:
1、子女归属权:本协议没有规定子女的抚养权、探视权和监护权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2、子女抚养费: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政策的规定,由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四、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当场签署生效。
我在此再次声明,以上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基于我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没有任何暴力、胁迫或干扰。
最后,我再次感谢法官的帮助和保护,让我能够顺利地解决我的问题,结束我的痛苦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