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行使公务或任职期间,将属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公共财产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财产建设和公共利益,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一事,不管是否自首,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的行为属于贪污罪,受到处罚的力度会很大。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判处罚金或者有期徒刑一年以下的处罚;如果情节较重,则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处罚。
自首可以对判决有所减轻的作用,但并不能完全免除处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挪用公款后自动投案的罪犯,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当自首行为具有重大的社会效应并有自首认罪、积极赔偿等情节时,法院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具体幅度仍取决于案件情节和法律规定。
总之,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会给受到损失的人带来极大的损害和无法挽回的损失。如果已经出现了挪用公款的情况,那么必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法院自首,积极赔偿,并接受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公众的谅解和社会的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