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协议书,该协议书的内容包括离婚的原因、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在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后,如果双方发现原来的约定有问题,就需要对协议书进行补充。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补充的。因为在协议书签署之前,由于各种原因,双方可能没有考虑到所有的问题。如果双方在签署协议书后发现遗漏了某些问题,可以在协议书上作出补充。
补充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重新起草协议书,签署新的协议书;另一种是在原有协议书上作出补充,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在补充协议书时,双方要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在补充协议书时,应该明确约定补充的内容以及具体的约定方式、时间、地点等细节问题。在双方完成补充工作后,应及时更新协议书,还需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以正式确认新协议的效力。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进行补充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双方都应该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尽快解决问题的方式,维护彼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