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后达成的一种协议性质的文书,其效力一般在离婚双方签署后生效,对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然而,一方死亡后其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涉及到离婚协议书的效力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夫妻双方在离婚登记前签署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属于有效的离婚方式之一。离婚协议书的效力主要依据于当事人的自愿和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其离婚协议书自然失去了效力。
其次,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权利以及计划生育责任等,本质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而该权利和义务的有效实施仍需依法应诉。如果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遗产分割、抚养子女和计划生育责任等相关事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一方死亡后,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并不自动失效。其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仍需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调解和实施。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离婚协议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