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编写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不仅是离婚过程的关键性文件,也是夫妻彼此之间协商和达成共识的重要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相关的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协议书必须经双方同意并签字,并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虽然法律并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书必须是打印或者手写,但是就法律效力和安全性而言,最好采用打印的方式,签名更为规范和合法。
如果双方必须进行手写附加内容的情况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才能让其具有法律效力:
1. 离婚协议书的主体内容必须是打印或者调出电脑,确保清晰,印刷体裁整洁规范。
2. 通常情况下,手写附加内容须表述清晰明了,如日期,数字等需要特别说明,同时必须有双方签字的确认。
3. 对于不涉及财产、子女抚养等因素的附加内容可由双方口头协商,均有共识即可,并在离婚协议书上单独注明。
4. 双方必须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管下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同时明确说明手写内容的原因和目的。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很重要的一份文件,其需要经过详细、规范和公正的编撰才能真正发挥它的法律效力,如双方必须要进行手写添加,也需要注意格式整洁、内容确切、签字规范等细节,以便在日后离婚协议产生争议时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