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拆迁协议签订后是不允许房屋过户的。因为拆迁协议签订后,房屋已经成为政府征收的物业,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政府。此时如果进行过户等操作,就会违反法律规定,属于非法行为。
拆迁协议的签订属于政府征收房产的合法程序,既然已经签约,就意味着原房主及其家庭需要搬离该房产,让出这块土地,让政府进行建设或者其它利用。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屋过户给了其他人,就会导致政府征收的目的没有达到,从而出现严重的问题。
此外,即使有过户的需求,也需要在拆迁协议签署前实现。这是因为,政府在征收房屋期间,需要进行评估、拍卖等程序,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并且与原有房主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如果在这个阶段不及时进行过户,就可能会对后续的拆迁和征收产生影响。
总体来说,拆迁协议签订后不允许房屋过户,因为这样做会违反法律规定,给政府征收工作带来困难。如果确实需要过户,需要在签订拆迁协议前完成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