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后小孩抚养权一般要归属于其中一方抚养,并根据小孩的年龄、健康状况和生活情况等综合因素,做出相应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后即刻生效后,由法院裁决产生具有效力的调解协议或判决书,确定子女的抚养权,生效后即不得变更。因此,离婚后小孩抚养权的时长并没有具体规定,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的配偶都愿意继续参与小孩的成长,那么可以达成共同抚养的协议,由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如果其中一方或双方都不能承担抚养责任,那么就需要决定哪一方具有主要的抚养条件并负责小孩的抚养和成长,这个决定可能会持续到小孩成年。
而在法律上,小孩通常是在18周岁后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权利的市民。在这之前,有些离异父母甚至非离异父母,为了让孩子能更好地成长,还会约定到达一定年龄后的抚养权变更。但是,法院从来没有规定年龄,这一切都是因人而异的。
当然,在离婚后小孩的抚养问题上,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利益最大化。父母双方应该尽量合理地协商,妥善地解决抚养问题,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双亲间的争斗和矛盾就像一条无形的链,限制了他们的成长,希望所有离异的父母可以像成年人一样,成熟掌控自己的情绪,并优先考虑孩子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