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协议签字的有效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在法律程序下签署的离婚协议,就需在公证机关或法院进行公正认证,以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夫妻双方可能无法在法院或公证机关进行签字,例如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可能已经分居,这时候就需要使用手稿离婚协议。
手稿离婚协议本身并不违法,只是需要证明协议双方是自愿签署的,并且具有明确的意愿和约定。如果有证人证明并签名,协议双方在互相了解协议的情况下签字,那么手稿离婚协议也是有效的。当然,如果在之后的执行过程中发现有一方在签署协议时受到胁迫或者欺诈,又或者协议内容明显不公平,那么协议也会受到质疑。
总之,在离婚协议签字的过程中,应当保障双方的自愿和公平性。如果无法在法院或公证机关签字,可以采用手稿离婚协议,但是需要尽量保证证人的证明力,以避免在签署手稿离婚协议后出现种种法律纠纷。最好还是在可行的条件下,经过正式的法律程序签署离婚协议,这也是离婚协议有效性的最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