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稿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自行起草的书面协议文件,用于确立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望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虽然并非法定文件,但在一定情况下具有一定的效力。
首先,如果离婚双方签署了这样的协议书,并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这份协议书就具有了法定的效力,可以在日后的执行中被视为法律文件。同时,如果协议书内容得到法院的确认,那么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
其次,即使没有公证,离婚手稿协议书也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发挥一定的作用。例如,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离婚双方已经达成了分配财产、抚养子女等协议,可以将其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以减少审理时间和成本。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书”仅仅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在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些条款是无效的。比如,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方不承担子女抚养义务,这种条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离婚手稿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如果离婚双方在签订协议书前咨询了律师,并确保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离婚过程中,这份协议书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