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是离婚夫妻双方,经过友好、自愿和协商,我们达成了以下离婚协议。
1、当事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手续双方自行办理。
2、夫妻双方共同对孩子进行抚养,教育,赡养。孩子由母亲独自抚养,父亲每月提供抚养费500元至孩子18周岁。
3、夫妻共同财产无分割之必要,均同意由妻方所有,并由妻方承担之债务由妻方一并承担。
4、离婚协议生效后,夫妻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相互约束。
以上离婚协议见请法院核准,我们双方认为,此协议是和平和友好的,是对我们家庭复杂局面的解决和保障。在此,我们双方愿意亲自在此协议书上按照约定签字,协议的效力从双方签署时起生效。
此致
敬礼!
离婚申请人: 离婚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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