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需要进行更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宅基地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外的一种不动产物权,属于农村居民的财产。因此,宅基地繁衍(转移的继承、受赠、赠与等行为),需向土地管理部门或村(居)委会办理。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老人去世后立即报案
当老人去世后,家属应该立即向属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报案。属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将通知家属进行宅基地的继承、受赠、赠与等相关权利转移。
二、开具法律文件
如果老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是否作为财产继承人来接受宅基地财产,需要办理法律文件,例如遗嘱、继承证明、继承分配协议等。法律文件开具后,应该有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三、 外出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
外出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时,继承人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 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2、父母或子女的结婚证等相关资料。
3、 宅基地权属证或者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无法提供上述的所有文件,还需要向属地村(居)委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四、缴纳过户税费
在办理宅基地过户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向属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支付土地过户费用。该费用由村(居)委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三百元以下不等的费用。
总之,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应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更名手续,以维护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