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没有必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书是由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它主要是为了解决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费用等问题。离婚协议书本身是合法有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并加以执行,即可达成协议。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达成的协议涉及到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内容,建议可以考虑公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公证可以提高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公信力,使得离婚协议书更加可靠,也避免了双方之间的争议。通过公证,可以让离婚协议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这将更有利于未来的诉讼或维权。
此外,公证离婚协议书还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例如,当双方需要将离婚协议书用于办理相关手续时,如房屋过户、借款等,可能会需要公证。如果事先已经把离婚协议书公证了,这些事宜就会变得容易处理。
总之,离婚协议书用不用公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书达成的协议内容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可以考虑公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提高其真实性和公信力,也可以避免未来的诉讼或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