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自愿离婚,在取得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的前提下,由具有公证员资格的公证机构出具的离婚协议书。公证协议离婚具有法律效力,也是一项比较流行的离婚方式,但并不是所有情况都需要进行公证协议离婚。下面列举几种情况:
1. 夫妻双方有共同的财产或婚姻纠纷未得到解决,需要通过法院调解或诉讼解决,此时可以选择在表达离婚意愿的同时,先暂不签署协议,等到婚姻财产等问题解决后再签署公证协议;
2.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或没有子女,且在离婚协议上已经达成一致,且不存在法律纠纷,可以直接签署离婚协议,但不需要通过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
3. 在有一方违反婚姻法规定或双方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选择直接使用人民法院的庭外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而不选择公证协议离婚。
总之,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协议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没有子女,情况简单明了,可以直接协商达成离婚协议,无需公证;而一旦存在财产、房产等争议,还是建议通过公证协议离婚解决,以便依法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