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城市拆迁时,针对被征收人的安置问题,常常与被征收人签订相应的安置协议,当然在实现该协议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拆迁安置协议未履行的情况,这时对于被征收人应该怎么办呢?
1.首先,被拆迁的群众可以先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由于征地拆迁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当事人之间难以协商,则可以借助第三方机构,如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等,进行协商、调解,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调解无果,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例如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使当事人依法承担因违约带来的民事责任,并要求补偿被要求的服务、费用和损失等。
3.被征收人还可以通过舆论引导及民意监督,在大众、媒体的关注下,增加政府政策的有效性和执行力。
在未履行拆迁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被征收人应该秉承理性、合法、合理的原则,通过调解、诉讼、监督等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政府及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地执行相关政策,以维护各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