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份文件,它记录了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生活、财产等相关方面的协议。然而,有些夫妻在签订协议书后,由于种种原因,协议书可能不小心被遗失或丢失,那么这种情况下能否补救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份合同文本,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补正、补充或者更改其合同内容。因此,离婚协议书丢失后仍然可以补救。
如果协议书仅仅是在离婚过程中的临时文件,丢失后可以重新起草并签署,这并不算太麻烦。但是,如果协议书已经生效,丢失后需要重新起草的话,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和审批,因此比较麻烦。
在协议书已经生效的情况下,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补充等,需要重新商定相关条款并征得对方同意,然后进行更正并公证,方能重新生效。
因此,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应当重视其重要性,加强保管。协议书可以存储在云盘、U盘、硬盘等介质中,也可以交由律师保存,以防止其遗失。
总之,无论离婚协议书是否遗失,当事人都应该理智冷静地处理,不要让协议书丢失成为影响离婚进程的障碍,而是尽力寻找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让离婚协议书重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