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签下离婚协议可以说是一种欺诈行为,因为这违反了离婚程序的正式性和公开性原则。据我所知,很多国家的法律都规定了,离婚协议必须在公证机关或者法院的监督下进行签署,否则是无效的。因此,偷偷签下离婚协议是违法的。
首先,通过偷偷签下离婚协议,往往会导致一方在协议中被剥夺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这是不公平的。例如,男女双方签离婚协议时,男方可能通过欺骗或其他手段逼迫女方在没有适当的法律顾问助理下签署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女方可能会在协议中放弃她的财产权和赡养权,这就会对女性权益造成损害。
其次,偷偷签下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程序的原则。按照我国的法律,离婚程序需要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而不是简单地由夫妻双方私下约定。法院的存在可以确保双方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都能充分了解自己的合法权利和义务,避免合法权益被侵犯。因此,偷偷签下离婚协议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综上所述,偷偷签下离婚协议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有可能导致不公平,而且也会违反法律程序的原则。因此,我认为偷偷签下离婚协议是违法的行为,不应该得到支持和鼓励。对于夫妻离婚的问题,应该依循正式的法律程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公正和公平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