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并且公证,就视为双方达成的一项协议。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是不可撤销的,一旦签署后,夫妻双方必须按照协议的规定执行。
然而,如果离婚协议达成时双方存在欺骗、威胁、强迫等行为,或是协议内容涉及到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如财产分割不公、对子女抚养权的决定不合理等,还是可能被拒绝或调整的。因此,双方针对离婚协议的前提是必须在协议生效之前提出异议,否则在一定程度上属于自愿放弃自己的权利。
另外,即使离婚协议已经签署并公证,若是涉及到双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而一方或双方违反了协议,也可以起诉对方要求重新进行协商或起诉违约责任。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来寻求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协议达成之前和达成之后,都存在一定的变数。如果不同意协议内容,不要轻易签字,应当及时咨询律师并提出异议。如果协议后对方违约,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