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写的协议在某些情况下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离婚事宜,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望等方面,达成协议后可以提交民政局进行登记离婚。
这种自行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协议内容合法、合理、有效。如果协议内容不合法,比如涉及违法行为,那么就无法生效,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协议内容不合理,比如财产分割明显偏袒一方或无法保障子女的权益等,那么离婚协议也可能无法被法院认可。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离婚前写的协议与正式的离婚协议并不完全一样。离婚前写的协议往往只是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的草案,需要经过民政局或者法院审核,最终确定离婚协议的内容。
因此,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应当注意合法性和合理性,尽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同时还要了解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损失。如果需要,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