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女方在法律上和已婚女性享有相同的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保护法》的规定,未婚先孕女性所生的孩子,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当父母双方无法协商抚养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在抚养问题上,法律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未婚先孕女性需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为孩子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医疗和抚养等条件。同时,孩子的父亲也有抚养孩子的义务,需要承担与自己收入和财产状况相适应的抚养费用。
如果孩子的父亲主张与孩子共同抚养,但未婚先孕女方认为父亲存在不良行为,不适合参与孩子的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有权向法院提出抚养状告。在司法程序中,法院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孩子居留、抚养和教育的方案。
总之,未婚先孕女性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抚养问题有法律程序可以解决。对于未婚先孕女性,应当在生育前作好充分的思想和生活准备,同时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确保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