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本人(姓名),男/女,(生年月日),户籍地址(XXX),现住地址(XXX),与原告(被告)(姓名),男/女,(生年月日),户籍地址(XXX),现住地址(XXX),结婚(或登记)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婚姻登记地为(XXX),婚姻关系已经破裂,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同意进行离婚。
一、离婚请求
原告(被告)向贵院提出协议离婚申请,请求裁定离婚,撤销婚姻登记。
二、财产分割
1.房产、车辆等共同财产分割
由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及车辆等共同财产,在离婚协议签订后分割。经过双方协商,房产转由原告(被告)所有,车辆归原告(被告)所有。
2.存款等个人财产分割
原告(被告)个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各项薪资、奖金、绩效工资等收入所得,以及个人存款,均由个人持有;离婚后亦由个人持有。
三、子女抚养及赡养问题
双方未生育子女,故不提出子女抚养及赡养问题。
四、离婚协议制定
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已经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授权本人委托律师制定书面离婚协议书,并提出到法院。
五、其他事宜
如本起诉讼需要补充的问题,另行向贵院补充。
特此申请。
原告(被告):签字、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字、律师事务所名称、执业证号、联系电话
附:身份证明材料、婚姻证书、共同财产清单、离婚协议草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