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在离婚前达成的协议,其中包括了财产分配、抚养子女、探视权等问题的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约定,则会对另一方造成不良影响。但这是否属于欺诈行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一般来说,离婚协议是自愿达成的,需要双方自愿同意并签字盖章。因此,如果一方未能履行约定,可能是由于自身原因,而非欺诈意图。
其次,如果一方在签订协议时有欺瞒行为,例如故意隐瞒财产情况等,导致另一方在协议中得不到应有的权益,则可以视为欺诈行为。
第三,如果一方虽然在协议中做出了承诺,但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履行,例如突发事件、经济状况恶化等,这种情况则不能算作欺诈行为。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并不能一概而论为欺诈行为,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对于未能履行约定的一方,应当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以保障双方的利益。如果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