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就离婚后相关事项进行了协商,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如果离婚双方自愿签署了协议书,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则法院执行时会参考协议书的内容,但是也不是完全以协议书为依据的。
如果协议书中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离婚双方在协议书签署时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情况,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裁定。比如,“离婚协议书”不得侵害子女合法权益。当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时,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的规定来做出裁定。
此外,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的内容还可能存在无效、违法的情况,这些情况也不会被法院执行。比如,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归一方所有,或者协议书中存在婚姻冲突、双方不同意离婚等情况,法院就不会执行这些协议。
总之,法院在执行离婚协议书时,并不是完全受协议书的约束,而是根据协议书的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结合,综合考虑离婚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做出合理、公正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