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约定,用于规范离婚后双方的利益关系。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的订立应该在离婚过程中进行,一般是在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期间,由双方协商达成并在法院确认后签署生效。因此,婚前写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婚姻是一项法定的合法关系,离婚涉及到法律、财产和情感等多个方面,需要进行合理的协商和处理。因此,如果婚前就制定离婚协议,这种协议往往会被认为缺乏必要的法律约束力。即便一些婚前签署的协议书在当事人之间具有某种形式的效力,但如果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很有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此外,婚姻是一项感情的关系,人的想法和意志也是变化多端的。尽管在婚前达成了一份离婚协议,但在日后生活中,双方的想法和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婚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离婚后,将需要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裁决,这样可能会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法院的裁决结果也可能会远离当事人的想法。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诉讼期间进行,由双方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经过法院确认后签署生效。否则,婚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可能会对双方的法律权益产生一系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