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夫妻中的一方)
乙方:(夫妻中的另一方)
基于自愿协商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就离婚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
双方在家庭矛盾不可调和的情况下,自愿协商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二、财产
1、双方合法取得的财产,按照以下比例划分:
甲方:(具体资产清单)
乙方:(具体资产清单)
2、对于未取得产权的公共财产,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由其中一方购买或垫资,在财产比例中进行抵扣或者另行协商处理。
三、抚养子女
1、子女归甲方抚养。
2、乙方支付抚养费用给甲方,具体标准为人民币(具体数额)元,每月在(日期)日前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其他
1、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即生效,相关手续和程序由双方自行办理。
2、本离婚协议书的所有条款现在的及将来的效力,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的约束。
3、双方各保留到诉讼、仲裁机关解决争议的权利。
本离婚协议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判决书
(离婚协议书确认判决)
(法律条款)
接受离婚请求,撤销夫妻关系,生效后双方有关房产、财产、抚养子女等事宜,以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为准。
(审判结果)
依照双方自愿协商的离婚协议,裁定确认双方已经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作为本判决书的附件,具体规定执行。本判决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