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与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书。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协商离婚及相关事项之后,由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草的书面文书,反映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而判决书是由法院作出的针对一起离婚案件的正式裁定。判决书是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作出的判决,有法律效力。判决书中一般包括当事双方的姓名、婚姻关系的确认、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等权益的处理方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具有强制力。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上诉或申请再审。
因此,判决书与离婚协议书性质不同,离婚协议书是民事行为的协议书,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而判决书是法院对离婚案件所做出的法律判决,是法律的拘束力。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而判决书是法院对协议进行审理和裁决所做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