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约定各方离婚事项的法律文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写离婚协议书的人有以下几类:
1.夫妻双方: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协议,因此夫妻双方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编写离婚协议书,并在协议达成之后签署生效。
2.律师:在离婚诉讼中,律师可以在双方的协商之下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书。律师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掌握各种离婚事项的法律规定,起草一份合法、适当的离婚协议书。
3.调解员:当夫妻双方在离婚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并帮助夫妻双方商讨离婚协议内容。调解员最终可以代为制定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签署生效。
4.公证处工作人员:离婚协议书签署后需要公证方可生效,因此公证处工作人员也有权限制作离婚协议书。公证处工作人员会根据夫妻双方的意愿和协议内容进行制作,并在公证之后予以生效。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夫妻离婚时必需的法律文件,夫妻双方、律师、调解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都可以制作离婚协议书,但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会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