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是违反公务员职责的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公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情节恶劣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1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是指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情节恶劣是指挪用公款的情节比较严重,例如在借贷、投资、赌博等方面进行大量挪用公款,或者在挪用公款的同时还协调或者指示他人参与或者纵容他人参与。
如果一个公职人员挪用了70万元公款,根据刑法第271条中的规定,符合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形。因此,该人员可能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罚金的处罚。但是,具体的刑期要根据该人员的情节、赃款来源等方面综合判断。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应当强化廉政意识,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自我修养,防止挪用公款等不当行为的发生。只有坚决打击腐败现象,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