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转让条约
甲方(转让方):(姓名、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等)
乙方(受让方):(姓名、身份证、地址、联系电话等)
鉴于甲方拥有一块位于(村、组、队)的宅基地,面积为(具体面积)平方米,坐落于(详细地址),现拟将该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
1. 本次宅基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价格)元整(大写),由乙方全额支付给甲方。
2. 乙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付款期限为(具体时间)内。
3. 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转让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转让权。甲乙双方如需继续转让,则需重新达成协议。
二、权利与义务
1. 转让后的宅基地权利归属于乙方,但须遵循当地政府的规定,如必要,则需进行土地证转让手续。
2. 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转让、出租、抵押、赠与等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应对转让后的宅基地进行妥善管理、维护,不得损坏或破坏,不得违法占用、改变用途等行为。
三、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转让款或违反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宅基地,返还乙方支付的转让款。
2. 如甲方在转让过程中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导致转让存在纠纷或产生法律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其他
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均以中国法律为依据。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期限)。如转让后需要继续居住,则需重新制定协议。
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在此空白处签字)
甲方(转让方):(签名)
乙方(受让方):(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