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项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涉及到这样的问题,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尽早发现与妥善处理。一旦发现挪用公款的问题尽快报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公款的管理者必须立即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弥补财务损失,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对于找不到挪用公款的人,可以考虑采用以下措施:
1.进行现场核查:直接前往涉及到挪用公款的部门,核查相关的资料,查看财务报表、稿件收据等材料,找出存在的问题。
2.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定报告:请符合国家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定报告,查证财务账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为查找挪用公款的责任人提供有力证据。
3.调查涉事人员:调查涉事人员的存折,账户,财务收支记录,看是否存在不法行为,如接受贿赂,挪用公款等情况,如有的话,可以进一步查明挪用公款人员的身份。
4.加强监管:对涉事的财务部门加强监管,通过核查,跟踪,找出异常记录和账目,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总之,挪用公款这种违法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公共财产,保持廉洁从政,守护纪律之门,确保国家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