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拆迁是指地方政府与被拆迁户签订的协议,以便将拆迁户从原来的房屋中搬迁出去,并将原有房产转让给开发商或进行土地开发。在协议拆迁过程中,产权的归属和转让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开发商是否具有合法的产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所规定,土地和建筑物不得被协议出售,只能进行过户。因此,协议拆迁的过程中,被拆迁户只能将房屋的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但产权的所有权则不会移交,仍归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
但是有时候,在协议拆迁过程中,开发商或拆迁单位可能会试图利用一些不正当手段,将产权的所有权转移给自己。例如,开发商可能会与被拆迁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迫使被拆迁户将产权转给开发商,或者出示一些虚假证明文件来证明产权的所有权已经过渡给开发商等。
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户应该保持警惕,及时咨询律师或相关部门,以保护自身权益。如果开发商或拆迁单位确实存在非法转移产权的行为,那么相关部门有权撤销产权转让手续,追回产权所有权,以保障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总之,协议拆迁单位不能收回产权,产权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于国家或地方政府。如果开发商或拆迁单位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转移产权所有权,那么被拆迁户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产权所有权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