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拆迁过程中各方间达成一致的法律依据和约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拆迁协议应该由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共同签订,并要求经过相关的审查和备案程序。因此,一份有效的拆迁协议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也是需要存档的。
在我国,拆迁协议的存档主要由两个方面来管理,一方面是政府有关部门,另一方面则是公证机构。具体来说,政府有关部门是对拆迁协议的审查和备案机构,主要负责拆迁方面的各项工作,包括征收拆迁公告、安置方案、补偿协议等。这些文件都会被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在协议达成后备案存档。
除了政府有关部门外,还有公证机构对拆迁协议进行存档。公证机构是根据法律规定,为民事权利的认定、证明和保护,提供公证服务的专门机构。在拆迁协议中,公证机构主要负责协助双方达成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公证,以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机构会将公证证书作为协议的附件存档,以备双方日后使用。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每个地区的拆迁协议存档管理可能略有差异。在查找拆迁协议档案时,建议先了解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公证机构的职责和存档规定,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同时,受各种原因影响,可能会有一些拆迁协议没有存档或存档不全,这时需要找到与拆迁相关的其他证据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