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宅基地(也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热度不断上升。对于村干部来说,转让集体土地给个人建设宅基地的行为是否违法,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下面将详细解析。
首先,农村宅基地确实是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而村干部没有处置集体土地的权利,更不能将集体土地转让给个人建设宅基地。这种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导致村集体土地的流失和损失,影响农民利益。
其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利用应该坚持去地化,在法律框架内实施。同时,村民应该坚决维护自己的集体土地财产权利和利益,杜绝非法收购、违规转让等现象。在开展宅基地利用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宅基地利用的规定,由村集体统一规划管理,满足农民居住需要,保持沿袭乡村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色。
最后,对于那些涉嫌非法占用、转让宅基地的村干部,应该依法予以处理并追究责任。全面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的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农民居住环境的改善,是当前和未来一个重要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