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为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学习、保健、情感等方面的照顾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婚姻解除或终止后,父母之间如何约定子女的抚养权是一项关键的法律问题。很多夫妻在离婚或分居期间都会以协议的形式约定抚养权等方面的问题,但是这些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这可能是许多人关注的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协议是一种合同形式,它是由当事人自行订立,没有强制力,需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来解释和适用。此外,抚养权的约定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法生效。例如,在中国法律上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同父母的子女关系是一样重要的法律性质,应当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由法院判决。
其次,抚养权约定的有效期是有限的。通常情况下,抚养权的约定不应超过未成年子女年满18周岁之日。因为从法律上讲,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在满18周岁之前是受限制和保护的,他们的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都相对受限。因此,在未成年人达到法定年龄后,抚养权约定就失去了效力。当然,在未成年人满18岁之前,如果夫妻达成协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认可和确认。
最后,要注意的是,抚养权约定必须符合最优利原则,即以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如果父母之间的协议与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不一致,那么法院可以依法撤销相关约定。此外,如果一方或双方父母违反协议,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被侵权方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总之,抚养权的约定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因此,在夫妻离婚或分居时,为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好能够通过协商或者办理相关程序来确立抚养权,以免后续出现纠纷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