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给别人是一种违法行为,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共信任,也侵犯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从法律和道德上来讲,挪用公款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这些公款必须追回,并且有责任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挪用公款是违法行为。公款是属于政府和纳税人的资产,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没有权利挪用。如果挪用公款,就等于侵犯了国家财产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事实上,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依照现行法律,有可能面临刑事和行政处罚。
其次,挪用公款会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共信任。政府和公共机构必须信守承诺,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财产。如果有任何人或单位挪用公款,将会破坏公共信任,让公众失去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信心。这将对政府的合法性和公共机构的形象带来严重的损害。
最后,挪用公款要还是一种法律和道德责任。一旦挪用公款,就必须追回这些公款,并将责任人绳之以法。在追回公款之后,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并对挪用公款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不道德行为,伤害了公共利益和信任。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追回公款,并责令挪用公款的人员承担法律和道德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公共财产和纳税人的权益,维护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形象和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