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复婚协议是一种民间约定,其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就其法律效力而言,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但是,其实际效力受到一些制约因素的影响,不一定能够完全保障双方的权益。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再复婚协议是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主要涉及复婚时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因此,要生效,必须基于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前提之上。
其次,离婚再复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有其规定的局限性。例如,其不能约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如不能约定母亲放弃抚养权等。同时,双方协议的内容也必须合理、公平,不能损害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再次,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并且应当履行协议。如果协议的内容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可能需要对协议内容进行解释或者调整,这时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最后,离婚再复婚协议的效力还需要考虑时间因素。如果协议的达成时间较早,情况有所改变,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否则可能会因为协议失去实效。
综上所述,离婚再复婚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效的,但其实际效力取决于协议内容的公平合理性、协议的履行、法律法规的约束等因素。因此,约定双方应该注意细节,保障各自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情况下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