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进行转让,但是在涉及到有拆迁协议的房屋时,赠与的程序会更加复杂。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拆迁协议的作用。拆迁协议是指政府与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达成的强制拆迁的协议,一般包括补偿款的支付、安置补助、物业转移等内容。在拆迁协议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赠与,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赠与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定条件。赠予房屋的对象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具备能够拥有及支配房屋产权的资质。
二是在拆迁补偿款支付之前,房屋的赠与必须得到政府的同意。因为所有涉及到拆迁的房屋都是政府的重点监管对象,如果没有政府的同意,就会遭到拆除,给赠予双方带来损失。
三是拆迁协议内规定,赠予的房屋如果已经有了拆迁后的补偿款,就需要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分配。在协议规定内限额范围内,才能进行赠与。
因此,如果想要在有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赠予房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需要积极与政府协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手续,确保赠予的房屋在拆迁补偿款支付之前得到政府的认可和同意。只有在协议的规定内,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之后,才能确保赠与的安全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