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村宅基地不能转让,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法》的规定。在该法中,宅基地是由农村集体所有并用于建房屋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基本土地。同时,在该法中明确规定,宅基地只能被其所属村民使用,不得出售、出租或抵押。
这是因为宅基地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同时规范农村的土地利用。如果允许宅基地转让,可能会导致农民基本生活权、安居乐业权等权利受到侵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此外,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转移对于农村集体经济也存在一定的不良影响,可能会导致大量宅基地进入市场,增加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剧土地的流失和农村集体经济的衰退。
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转让,而且农民也不能将其作为货币、物品进行交易或抵押担保。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村民迁出农村,或者宅基地所在的村庄取消,才能将宅基地转移至其他村民。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应由农民自主选择,在法律的规范下合法使用。不能将其作为财产进行出售、抵押等行为,保护农村宅基地的不可转让性,有利于农民的基本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