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需要签署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分摊等,签署离婚协议的目的是通过协商达成双方都比较满意的离婚协议,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
很多夫妻在签署完离婚协议后,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份协议,是否需要公证,是否需要保存原件,是否需要传到法院。有一部分夫妻签署离婚协议时并没有想到这些问题,甚至只是随意拍了几张照片就离开了,这样的离婚协议可以吗?
其实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可以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或尚未签订但达成的协议,而且离婚协议可以是书面协议的形式,也可以是订立的合同的形式。在协议未签订前,当事人可以随时改变或者撤销协议,此时不需要遵守书面形式的协议,只需要另行达成协议后就可以取消之前的协议。
因此,夫妻在签署离婚协议时,最好可以选择书面形式,签署后保存为原件,需要复印多份备份,并且可以公证或者送往法院备案,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只是拍了几张照片,可能在某些场合无法被接受,而且也不利于维权。如果在协议的交涉过程中,一方没有完全明确、彻底理解协议条款,最好是寻求法律意见,以避免过于简单和有漏洞。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的签署不是一件小事,尽量选择书面形式,以便将来的证明和维权,更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