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法律中,父母在离婚宣判后依然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如果离婚宣判后父母双方未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法院来裁定抚养权归属。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来做出抚养权裁定。
无论父母离婚后谁获得抚养权,另一方都有权利探视孩子。因为子女的利益是最重要的,离婚后的父母应该尽一切努力保证孩子可以和双方父母保持联系。此外,法院在裁定抚养权时,通常会规定非抚养方的探视权和监护权。
探视权是指父母离婚后,非抚养方父母可以在预约情况下随时探望孩子的权利。相对而言,监护权是时间更长的探视,相当于在一段时间内承担孩子的照顾、教育和生活费用等。虽然非抚养方父母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要注意的是,这种探视行为必须以孩子的利益为依据。如果探访对孩子有不良影响,或父母间不和,这种行为可能被法院认为是不合适的。
探视权是有限的,必须在此前与抚养方父母进行协商并在孩子无不适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探视也不应该干扰抚养方父母对孩子的生活和照顾。如果监护方方面反对探视,那么法律规定探视方需要提出请求并征得机构审批后,才能向抚养方申请探视。因此,离婚后依然有探视权的是非抚养方父母,但需要在合法前提下进行,并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最高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