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者个人或家庭,凭借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其宅基地上建设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并且农村宅基地具有户籍、社保、教育等方面的保障意义,是农民安身立命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的流转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农村宅基地的确权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些地区出现了宅基地流转不畅、征收补偿难以协调等问题,而且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和过去的管理不规范,在宅基地使用权是否有效、面积是否合法、基本农田是否被占用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争议,也给农民的建房、拆迁、流转等带来了很多不便和困扰。
因此,重新确权农村宅基地十分必要。确权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土地权属不清、证照不全、流转不畅的问题,使农民对自己土地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和分配,同时还能够有力地支持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管理,调动农民建设和保护宅基地的积极性。
具体来讲,重新确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防止因土地证书过期或购买不合法而造成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二是主张宅基地的面积范围,规定宅基地的大小和如何分割,保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者在土地使用权上的权益;
三是在确权的过程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防止因流转不畅或征收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
四是对于基本农田的占用问题,要在确权的过程中加以明确和规范,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原则。
总之,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是促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加强农村土地管理的必要举措,也是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它的实施应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研究制定保障政策,科学管理和运作,努力实现平衡利益,把确权的成果变成农民自我发展的动力,让农民真正从中获益。